201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资料:2014年青岛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76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 (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