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崂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简章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资料:2014年崂山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和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其中报考语文、数学、生物、思品、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心理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的方法,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英语、幼儿教师等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资料:2014年崂山区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其他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