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招聘岗位按1: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1:3比例范围为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它人员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综 合 类、教 育 类 9:00—11:30
医 疗 类、其他专业类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拟讲课、技能展示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教育体育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同一岗位招聘多人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12333.gov.cn)上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认定:往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
5、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32-82288273,18853223046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胶州市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32-8228803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