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岛市城阳区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医疗类(C)、财会类(D),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医疗类(C)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9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qdcyrc.com)。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qdcyrc.com)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体检和考核工作按《体检适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均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以及相关表格下载,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qdcyrc.com)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32-8796869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监督电话:0532-8786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