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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4-16 18:37:22事业单位110 收藏
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人才网”(http://www.qdlcrc.com)上公布。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教 育 类 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类(B),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李沧人才网”公布的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形式:一是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二是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学科: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中学体育。

  2.面试内容: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两个时段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并按说课成绩占80%,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照说课成绩100%计算)。

  答辩为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成绩当天在“李沧人才网” (http://www.qdlcrc.com)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40%、说课和专业测试成绩30%、答辩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说课成绩较高者,说课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李沧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李沧人才网” (http://www.qdlcrc.com)上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 87610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