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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四川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4-15 21:25:54事业单位113 收藏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二〇一四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4年5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4年5月19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4年5月20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4年5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和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我局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制定面试方案,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5月2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1)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其余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进行资格复核,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教育系统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内、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2014年高校及中专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的学籍书面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6月3日18:00前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4年6月13日—22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教师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其余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我局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和中专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我局审核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我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