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金寨县招聘辅警公告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招聘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安巡防辅警考察,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提出聘用建议,经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对决定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金寨县2014年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附:《金寨县2014年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一览表》
金寨县2014年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 性质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条件 | 考试内容 | 待遇 | ||
学历 | 年龄 | 其它 | |||||||
1 | 县公安局 | 以钱养事 | 巡防辅警 | 30 | 初中以上 | 35周岁以下 | 退役士兵 | 、结构化面试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招聘单位须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 |
以钱养事 | 巡防辅警 | 26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 | 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 | |||
以钱养事 | 巡防辅警 | 4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女 | 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 | |||
2 | 梅山镇 | 以钱养事 | 环卫协管员 | 5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招聘单位须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同时享受加班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