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招聘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2014年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参照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委党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满足聘用条件者,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公示
由省委党校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ebd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委党校网站(www.hebdx.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31959(河北省委党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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