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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2014-04-15 08:57:39事业单位151 收藏
  2014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4日讯: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法学、侦查学、会计学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艺术、档案管理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2.5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XX专业学生)。

  2、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4、应聘专业岗位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六、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专业岗位类别,按拟应聘专业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料: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规定的面试总人数60%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七、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应聘的专业岗位类别,按拟聘用专业岗位与体检人员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省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应聘的专业岗位类别,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检察院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检察学院招聘专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