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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4-14 13:57:59事业单位56 收藏
  【温馨提示】2014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之《职业能力测验》和《》不指定复习教材,建议考生结合复习备考。  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应聘统一招聘岗位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应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务必通过所应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5日9:00至5月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统一招聘的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标蓝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其他岗位人员参加统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统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5月25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面试一般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单位招聘的考试。单位招聘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考试,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一般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www.he.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