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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4-12 20:41:54事业单位107 收藏
  2014年河北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民政网(http://www.hebmz.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15597(省民政厅人事处)

  河北省民政厅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