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白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交费用不予退回,招考单位可根据情况依笔试成绩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的精神,2013年白云区生源的免费师范生免笔试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按照《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录用的免费师范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五)体检
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再次面试,面试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从参加体检日开始计算)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向毕业学校或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对拟聘用对象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并按有关规定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3、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聘用。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关系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已聘用的专业技术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白云区2014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 86371568;投诉电话:86364370。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