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石林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0名)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其中:报考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需进行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限招彝族岗位,彝族语言口语测试不得低于60分。彝族语言测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80%。
2.考试方式和科目:报考岗位代码为01——22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报考岗位代码为23——32的考生,采用结构化和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和专业技能;报考岗位代码为33——61的考生,采用结构化和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和专业技能。
面试资料:2014年石林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面试及彝族语言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和公示。
4.面试注意事项:参加面试及彝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出场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限招彝族岗位的,彝族语言测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不限彝族岗位的,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50%。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
5.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石林县纪检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2.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