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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2014-04-10 13:56:45事业单位175 收藏
  ——相关阅读——      2014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一、关于招考对象  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答: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其他相关政策

  19、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体检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选择身份并正确上传照片后,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4月14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办理减免手续,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上海市公安局共同承担。逾期视为放弃。

  20、问:入学教育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21、问:本次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与本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考试如何衔接?

  答:参加本次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的考生,如同时还参加了本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考试的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七、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22、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考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对报考人员尚不构成违纪违规的不诚信行为如何处理?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建立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不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如被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最终无故放弃面试,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将被记录诚信档案库。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24、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友情提示】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针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以及法律的考试科目建议考生结合进行系统高效的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