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震局2014年春季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地震监测
本科
地学或计算机类
1
应届
新沂台
地震监测及
仪器维修
大专
地球物理或电气自动化技术
1
应届
2.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局人事教育处索取《江苏省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通过江苏防震减灾网(http://www.js-seism.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表并附1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并须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送交局人事教育处。
我局工作人员招聘凡发现虚假证明、证书、其他申报材料的,一律清退,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名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资格条件审查,由局研究按每岗位1∶3或1∶5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将采取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直接体检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面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一般安排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在中国地震局和江苏防震减灾网站公示7天。
(六)报批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地震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
四、基本待遇及其他
1.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五、联系方式
1.电话:025-84285543(025-84285520传真)
2.地址:南京市卫岗3号江苏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