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师范大学新增人员招聘方案
应聘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高校教师岗位人员笔试后全部作为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学生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须有试讲环节)。
3、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4、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应聘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我校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我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6702003
六、未定事宜
由贵州师范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