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蜀山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报考组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3、网站查询: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lzy.hfss.gov.cn)
蜀山教育体育网(www.ssjy.cn)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