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庐江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庐江县教育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入自主择校程序。自主择校前在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布各学校岗位。
2、自主择校是指根据公布的招聘学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考生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校。
3、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镇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新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6、本次聘用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7、新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8、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五、工作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3819、873389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jrs.gov.cn)
庐江县教育局网站(www.ljedu.gov.cn)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 江 县 教 育 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