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书面复检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通知后续事项,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页查询。
联系电话:020-28854964、020-28854850(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28854851(学校监察室)
报名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401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510520
附件1:招聘职位表.xls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