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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考核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04-08 10:29:20事业单位76 收藏
  2014年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考核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4日讯: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

  6.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待遇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属于区委党校事业编制,一经聘用,按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寄送涪陵区委党校,或直接交到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

  (1)《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下同)、身份证,以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2)报考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就业或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加注说明。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建涪路38号涪陵区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邮政编码:408000;

  联系电话:023-72223561、13908258575、18696960804(赵老师、向老师)

  电子邮箱: 17950307@qq.com。

  (二)资格审查

  我校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

  1.采用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必需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逻辑表达、职业素养、沟通协调等综合适岗能力。

  面试资料:2014年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量化考核总分低于60分或校党委综合考评低于3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党校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复审其资格条件。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FLRS.gov.cn)及我校网站(www.fldx.com.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正式聘用人员在我校须至少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违约规定处理。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2014年4月3日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应聘岗位   性别   相片
出 生 地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研究生专业方向
本科毕业院校及时间   研究生毕业院校及时间  
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  
身体状况   身 高   体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档案所在单位   户籍所在地  
配偶 情况 姓 名   所在单位  
年 龄   学历学位   职务或身份  
主要 教育 经历         主要 工作 经历    
科研 成果 及获 奖等 业绩 情况              
本人 诚信 承诺 本人已熟知招聘简章的内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个人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手写): 2014年 月 日
学校 就业管理部门意见       盖 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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