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幼儿园教师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
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按高级工测试水平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小学文化课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说课成绩×0.2+技能测试成绩×0.4;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将在同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的工作岗位(学校),初定在8月份推出。拟聘用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待遇
1.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2.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规定
(一)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且毕业后未撤销处分的或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对象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条件中不限定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3030860。
(四)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036、83022136(市教体局人事科)。
附:
2.报名表填写说明
注:应聘者须于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体局人事科(官河横路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