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市录用公务员公告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其他相同报考条件的职位。
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2014年4月12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不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公共面试、专业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资料:2014年成都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昭化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送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118室)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6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2014年6月24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其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3.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