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习水县中医院招聘简章
七、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被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政审由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政审)对象在考核前应提交的政审资料为: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违纪违法证明;未婚者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经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九、聘用审批
考核(政审)结束,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是2014年应届生的,截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件后,再完善聘用相关手续。在聘用过程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电话:0852-2527441(习水县监察局)
十一、本简章由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2525003(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52-2536267(习水县中医院)
习水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1日
附件:习水县中医院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习水县中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 | 1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推拿按摩技术、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骨伤外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