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贸易局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办法:先从市人社局网站或宁波商贸网(http://www.nb-trade.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至0574-87342751或发电子邮箱179695264@qq.com(电子邮箱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74-87342751、87342614,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3、资格审查
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证)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地址:宁波市贸易局组织人事处,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11号305室,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商贸网(http://www.nb-trade.gov.cn)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资料:2014年宁波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商贸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商贸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54529
宁波市贸易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