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彭水自治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简章
2014年重庆彭水自治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8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按期定级。
受聘人员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彭水自治县至少服务5周年以上,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其它
1.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表中招聘单位联系人。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8496838(彭水县人力社保局)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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