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牡丹江管理局卫生系统招聘实施方案
牡丹江管理局2014年上半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管理局《关于转发黑垦局办文〔2012〕42号文件的通知》(牡垦局办文〔2012〕18号)文件精神,管
管理局成立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孙乃生 周茂方
副组长:刘国平 殷 柯 黄立新
成 员:王 涛 王延义 徐 卫
管理局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刘国平(兼)
副主任:王 涛
工作人员:赵凤兰 孙功达 王鸿滨 张宇
七、相关要求
(一)聘用的卫生系统毕业生在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助理医师)或护师(士)执业资格证书(不需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专业除外),如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牡丹江管理局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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