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人民医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方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0851—5921348,5926200,5921881
纪律监督电话:0851—6823269,593738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人民医院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附件一);
2.《贵州省骨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