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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4-03-27 08:19:42事业单位153 收藏
  2014年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27日讯:为适应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为一张试卷,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专业知识》为一张试卷,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滁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 《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滁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面试资料:2014年滁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程序

  详见《2014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6)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滁州市卫生局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卫生局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滁州先锋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 0550-3072847,0550-3023657。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招聘简章》

  2、2014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