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缙云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直接解聘。
被聘用到乡镇卫生院(不包括中心镇)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县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的,可享受学费代偿政策。
被聘用到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该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本县有关规定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
本次招聘的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3、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缙云县卫生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卫生局人教科,联系电话:3134813。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127520
举报单位:县纪委,举报电话:3312478
附件:1.2014年缙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缙云卫生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