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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2014-03-25 10:11:20事业单位43 收藏
  2014年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25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结束后,由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