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 面试
(1)资格确认。笔试结束后,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簿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市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合格者可以进入面试。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补充。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的分数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市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面试规则。管理类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类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管理类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六、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