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6名)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tm12333.gov.cn/)统一公布和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应按照统一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牌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束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或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乡镇人社中心、乡镇水利管理站和乡镇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主管部门通过选岗或分配的方式确定具体的聘用单位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的岗位认定和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对《201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28-5257899;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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