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六安金寨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笔试资料:2014年金寨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乡镇国土中心所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料:2014年金寨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成绩合成。为确保面试人员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7:3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合成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合成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分数排序;若再出现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笔试最后一题“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同时紧缺专业人才享受金寨县《关于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纳入招聘考试黑名单;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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