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请将下载填写的宁波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和科研成果材料发送邮件至hxr@nbdx. 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我校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我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科研成果有效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届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
3.科研能力评审
主要评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从党校学术委员会学科组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相应的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科研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面试)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邮编:315012
网 址: www.nbdx.cn
E--mail:hxr@nbdx.cn
联系电话:0574-87082050
联系人:黄老师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