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浮罗定市招聘水利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㈡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市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以下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罗定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
⑶具有罗定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⑷学历要求:
报考管理岗位及专技岗位的,需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测量、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范围限定为:水工建筑、水土保持、测量、电气、水利、机电、电子、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水泥制品、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电力设备、水保与环保、工民建筑、测绘、水电技术管理、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机电技术、水利电气技术)。
报考工勤岗位的,需国家承认学历的中技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测量、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人社局(或前劳动局)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范围限定为: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水轮机检修工、闸门运行工、水工防腐工、水工监测工、渠道维护工、泵站运行工、水文勘测工、水文勘测船工、水土保持治理工、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水力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砌筑工、混凝土维修工、土石维修工、河道修防工、防治工、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灌排工程工、水土保持试验工、水土保持监测工)。
⑸目前在我市水利、水电单位工作满一年(需有单位证明及社保缴费凭据或合法有效凭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高中及以上(不限专业)学历的人员,可按学历及专业报考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高中毕业人员只能报考工勤岗位)。
⑹身体健康。
2.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需以下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罗定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罗定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⑷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或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范围限定为:水工建筑、水土保持、测量、电气、水利、机电、电子、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水泥制品、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电力设备、水保与环保、工民建筑、测绘、水电技术管理、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机电技术、水利电气技术)。
⑸我市在岗村干部(包含大学生村官)(需有所在村委、镇政府证明及社保缴费凭据或合法有效凭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且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的人员,可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的相应岗位。
⑹身体健康。
3.按照粤人发〔2007〕141号文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市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工作服务局办理加分手续。
4.报考以上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⑵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调查的;
⑶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应聘。
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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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岗位规定和相关薪酬待遇
㈠报考岗位规定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考核、聘用资格。
2.如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或合法有效凭据)方可报考。
3.报考市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的岗位,招录后即按所报考的单位岗位对口聘用。报考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的,报考时不指定具体镇街的岗位,聘用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具体镇街水利水电管理站。
4.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㈡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初次聘期5年(含一年试用期),在聘期间享受罗定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监督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监督。
四、组织领导及招聘原则
㈠组织领导
成立由陈定三副书记为组长,廖云、何文通、梁国健同志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和市水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定市2014年公开招聘水利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㈡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