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浏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四、有关规定
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0731— 83679720 (浏阳市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科)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52399(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40654(浏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2014年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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