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开放大学、理工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我校成立面试、试讲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专任教师岗位的评审小组由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其它岗位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综合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向考生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参加其它岗位考试并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校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pi.edu.cn/zhaopin/index.html)或广东开放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gdrtvu.edu.cn/other/zhaopin.html)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0908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03870(监察处)。
附件1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度招聘人才计划.xls(32.51KB)
附件2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43KB)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