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扬州市选聘村官简章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县(市、区)、园区的选聘计划数和条件,由市大学生村官办根据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市大学生村官办参照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由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等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人选放弃选聘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不宜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2、拟选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经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按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14-87866365、8786637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监督电话: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87866380);
本简章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友情提示】2014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已经公布,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http:///jiangsu/)建议考生选用进行备考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