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市选聘村官简章
淮安市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结合淮安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结构 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1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淮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淮安市选聘办(0517—83920363、8365812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47599)。
选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淮安人才网(http://www.harczx.gov.cn)。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友情提示】2014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已经公布,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http:///jiangsu/)建议考生选用进行备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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