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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3-15 13:51:02事业单位41 收藏
  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15日讯:依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4年4月10日8时30分—4月12日24时登陆“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具体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请见《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4月23日左右在培训考试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明确的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后实际安排递补对象不得超过以下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2,招聘2人按1:1.5,招聘3人及以上按1:1.2(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培训考试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85464671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201403140849119.xls

 

  2、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