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市2014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考务费100元;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已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往届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7)报考放宽学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身份且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服务证或退伍证等。
(9)报考C001、C002、C003职位代码对应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中必须载明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基层工作年限、是否为专业技术人员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以报名截止时符合报考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其中C031职位代码对应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若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并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日内在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srsj.com/)公布调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在报名时间结束后3日内(即3月24日前)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若本人不改报或逾期未改报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准考证发放及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缴费发票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天)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或岗位类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计入开考比例,其成绩按“0”分计算。因考生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也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因面试人员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岗位,其优胜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相同试卷所有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再次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六)预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同一岗位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参加预选岗。总成绩并列的,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学历层次又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仍不能确定预选岗优先次序的,抽签决定预选岗先后次序。
考生通过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招聘环节后,其预选岗有效;反之,预选岗无效。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时,必须带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才能参加;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出具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