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材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经信网站(http://www.stjxj.gov.cn)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经信局人事科 0754-88992026;
监督部门:汕头市经信局监察室0754—8899202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属下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汕头市经信局属下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及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