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政和县高中英语、地理、生物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工作通知
七、聘用办法
1、体检:5月19日上午7:30分体检,地点到时通知。面试成绩合格,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合格者报考学科笔试成绩按程序依次递补。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应聘对象。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3、网络报名及考务过程相关问题,请联系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309)、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
附:2014年政和县高中英语、地理、生物学科新任教师专项招聘职位简章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公务员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