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莆田市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须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
(1)语文学科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音乐、科学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语文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进行说课(10分钟)。
音乐学科:先进行说课(10分钟),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2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1)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2)声乐(清唱一首,曲目自选,5分钟);(3)自弹自唱(现场抽取我市现行小学音乐4-6年级教材中的一首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5分钟);(4)自选表演一个舞蹈或演奏一首器乐曲(键盘乐器除外)(5分钟)。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分值的40%与60%(四个项目分别占15%)。
科学学科:先进行说课(10分钟),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2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现场抽取4-6年级教材中实验内容,进行实验操作,边操作边讲解。说课与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分值的50%。
6、说课使用教材:均使用我市2014年春季小学使用教材。
语文学科:《语文》四年级下册(2004年9月第1版,2013年10月第4次印刷,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学科:《音乐》 四年级下册(2013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湖南文艺出版社)。
科学学科 :《科学》四年级下册(2002年12月第1版,2013年10月第12次印刷,教育科学出版社)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
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考核
1、对象: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莆田市教育局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汇总、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教育信息网(http://www.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附件3: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