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长乐市教育局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选聘教师通知
2014年福州长乐市教育局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选聘教师通知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3日讯:为了均衡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师资配备,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公
1、名师工作室成员或评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加5分,福州市级加4分,长乐市级加3分。取其中的最高奖项,不得累计加分。
2、参加教育部门(指教育行政部门、进修院校、普教室)组织的相应学科教学竞赛(指课题研究课堂教学评比、教学比武、教学技能比赛、同课异构教学评比、优质课评比、片断教学比赛)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加5分,省级二等奖、福州市级一等奖加4分,省级三等奖、福州市级二等奖、长乐市级一等奖加3分,福州市级三等奖、长乐市级二等奖加2分,长乐市级三等奖加1分。取其中的最高奖项,不得累计加分。
(四)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学校同意方可参加报名。
(五)各校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大局出发,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各校根据本校师资结构情况,鼓励教职工应聘。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由长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28923771、28936296)。
长乐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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