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合川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合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合川区2014年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