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泰宁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五、聘用及待遇
县教育局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于2014年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4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公务员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14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14年3月5日
附件: 2014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学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政治面貌 | 性别 | 岗位 | 其他 |
1 | 城乡中学 | 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不限 | 不限 | 教师 |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2、应往届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
2 | 乡镇中学 | 历史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 | 不限 | 不限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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