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告,请考生关注。
2.面试人选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该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我局联系。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到我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应届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面试的前三天,我局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告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的空额,由我局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公务员局办理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主动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2014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建瓯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