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椒江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五、考分组成
考试总分由笔试分和面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无技能加试学科的笔试和面试比分各占50%;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其中笔试的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合格分为60分。“985院校”、“211院校”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其它院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折算100分后,下同)加10分,其它院校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椒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整个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本职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3.考核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核(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不宜聘用情况反映的再办理聘用手续(户籍为农业户口的,聘用前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不实行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博士不能聘任到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人员均给予解聘。
七、其他事项
1.择校办法:采取志愿择校的办法进行。择校时在聘用对象中先根据第一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下同)分学科进行定岗,再根据第二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进行定岗。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没有被定岗的,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2.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面试情况安排岗位。
3.储备教师第一年见习或顶岗,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岗位。
4.2011年7月前师范类毕业生未被正式录用的,按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管理。
5.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中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1.椒江区2014年招聘教师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一览表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力资源和社 会 保 障 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