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稷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政府公共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待毕业证件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稷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亚丽(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建民(政府副县长)
史治国(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丙坤(政府办主任)
赵西安(人社局长)
朱建虎(教育局长)
郅新锁(监察局长)
张喜平(财政局长)
宁双保(编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朱建虎(兼)
副主任:南彦武(人社局副局长)
吉学明(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股长)
王志温(教育局人事副股长)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核准备案、监督检查。教育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纪委、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政府办、教育、编办、财政、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5568133
县人社局:5522403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稷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岗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1 | 蔡村中心校 | 初中语文教师 | 1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报学科教师资格证 |
2 | 蔡村中心校 | 初中政治教师 | 5 | 30周岁以下 | |
3 | 蔡村中心校 | 初中历史教师 | 5 | 30周岁以下 | |
4 | 西社中心校 | 初中生物教师 | 7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报学科教师资格证 |
5 | 翟店中心校 | 初中地理教师 | 4 | 30周岁以下 | |
6 | 西社中心校 | 小学语文教师 | 14 | 4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一年以上教学经历仍在岗 |
7 | 西社中心校 | 小学语文教师(服务基层项目) | 3 | 40周岁以下 | |
8 | 翟店中心校 | 小学语文教师 | 15 | 40周岁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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